医疗事故鉴定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8-06-12 19:53) 点击:464 |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但是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申请医疗事故认定是由当事人自知道其身体健康遭受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于符合相关条例的,由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自受理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由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医师查房记录,住院者的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护理记录,病历资料,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注射物品,血液,输液,药物等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相关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毒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是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的主要依据。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形式告知医学会或鉴定人。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只有通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即使鉴定结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只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属索赔带来障碍,患者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如果认定医院的错误诊疗行为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法院仍然会支持患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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